一、项目名称:车辆器材采购
二、项目编号:2019-XZJQ77606-1004
三、项目概况(物资明细详见附件):
说明:1、投标人须对所有产品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备品备件和售后服务;
3、运杂费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
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质量认证体系证明材料为准,若不具体要求生产商或销售商,则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
(六)具备生产许可证、特许经营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3C认证等相关行业资质。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一)发售时间:2020年1月16日至1月22日(09:30-12:00,15: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社保缴纳情况证明);
7.具备该项目主要货物的经营资质;
8.租凭协议,报价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原件携带到报价现场备案;
9.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2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2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0年2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689190812 15163025123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邮编:8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