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到位,欢迎符合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参与:
一、项目名称:机房监控屏蔽设施
二、项目编号:2019-ZLFH-3011(2)
三、项目概况:
1.屏蔽系统,包括屏蔽体1套(5.4m*6m*3.5m)、屏蔽门1樘、屏蔽设备1套、维修通道1处和室内装修。
2.环境监控系统1套,包含报警系统、温湿度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消防监控系统。
3.供配电系统、空调及新风系统和配套设施系统等。
具体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限价58.79万元。
四、应谈人资格
(一)应谈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应谈人需具有屏蔽系统的制作、安装、维修保障能力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和军队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此次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谈判文件领取时间、方式
(一)公示时间:2020年1月8日至2月12日。
(二)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
(三)领取方式:投标人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
4.开户许可证;
5.法人代表授权书(含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被授权人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在公司缴纳社保信息证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除外,如法人到场也需提供本人在该公司缴纳社保信息);
7.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8.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
9.参与过屏蔽机房建设的相关证明材料;
10.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四)标书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谈判时间
时间:2020年2月13日9时30分。
七、单位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
八、谈判人联系方式
项目夏先生:17395961108技术杨先生:17396357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