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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发布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文章来源:军政采购网  时间:2012 年 4 月 7 日   阅读:3485次


为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要求,做好2012年国家税务局系统的政府采购工作,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2012年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

  2012年,全国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政府采购有关法律、规章及政策规定,坚持依法采购,实施科学管理,完善制度机制,改进采购方式,做好重大项目采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采购效率,为税收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要点》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预算单位2011~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及国家税务总局的贯彻落实意见,加强对分散采购的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应采尽采;以公开招标为主,严格执行单一来源采购报批报备制度;继续推进普通发票印制公开招标工作,规范税务票证印制的政府采购管理;抓好节能环保、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贯彻落实;研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与政府采购的衔接问题。

  积极推进制度完善与管理创新:探索适合国税系统特点的分级、分类政府采购管理模式,研究拟定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意见;健全制度体系,实施标准化作业,研究拟定国税系统的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和开标、评标、合同管理等专项制度及各类采购文件、合同(协议)范本,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和重点环节;各级国税局要结合实际,不断加强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基础管理。

  改进和完善政府采购方式:《要点》要求,规范信息化软件运维、升级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引入第三方工作量评估,组成专家谈判小组集体谈判核定工作量;进一步改进、完善协议供货招标方案,加强网上竞价等全过程管理和供应商跟踪管理,完善协议供货网上竞价平台系统建设;总结批量采购试点工作,完善批量采购相关规定,科学确定配置需求,严肃批量采购计划,加强合同履约管理,提高批量采购的质量和效率。

  强化政府采购计划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预算、购置费预算标准和资产配置标准编制采购计划,严禁配备明显超出机关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计划、执行情况和信息统计报表的填报和管理,夯实政府采购数据基础,加强数据分析与利用,为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提供全面、科学、准确的信息支持。

  认真做好重大采购项目:《要点》强调,要抓好金税三期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研究、分析金税三期工程采购存在的难点和焦点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做好合同执行中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好税务票证印制、金税运行维护等采购项目,加强协调沟通,落实项目督办制度,高质高效完成各项采购任务,保证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完善政府采购监督考核:研究部署国税系统的政府采购检查与考核工作,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和工作自核情况实地核查;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和方法,探讨对国税系统的重大项目招标文件备案和评标指导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逐步建立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的检查考核长效机制;各级国税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安排,组织好自查自纠,配合好重点抽查,抓好整改提高,巩固规范化管理的成果。

  加强政府采购宣传和调研:《要点》提出,要以《政府采购法》颁布10周年为契机,加强政府采购宣传工作,开展政府采购前沿问题、热点问题课题研究讨论,营造依法采购、专业采购的工作环境和氛围;深入基层,开展管理模式、协议供货、批量采购等专题调研,及时掌握和了解基层工作情况,解决采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完善和改进国税系统的政府采购工作。

  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按照2010年全国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文件要求,加强政府采购组织建设,明确岗责、充实人员;加大政府采购培训力度,上半年举办国税系统省局、分管局领导和处长政府采购培训班,下半年继续举办2期地(市)国税局政府采购实务操作培训班;与教育部门协调,将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纳入税务人员各级、各类任职、进修培训计划。

  构建政府采购风险防范长效机制:《要点》最后提出,要认真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和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规范采购流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控机制;坚持公开招标为主的采购方式,坚持信息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认真研究处理供应商质疑投诉和来信,提高政府采购风险化解和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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